关于印发《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》的通知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济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现将《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济宁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19日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:
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.pdf